简椟一定出现在甲骨之后?我觉得并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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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n_16810007091130
我认为,在汉字文明的传承中,简椟的发明使用,造成社会中书籍的大量增加,这些书籍表达的思想庞杂,导致文化原有传承方式慢慢产生改变,原有的重点被忽视。
在没有简椟前,典籍用甲骨构成,整个国家收藏典籍,文字总量难超百万,文化的传承易保持连贯性,其表述的核心思想就称为“德”。能掌握这个思想的人,就是有德者。
所以,那时文化人对“德”的概念是清晰的。简椟书籍大量出现后,教学中不再用原有典籍,而是各用各的教材。德在传承中,原有内容被淡化。《道德经》38章讲的就是传承中变质的问题。
现实中,各地推选“道德模范”,让社会对“德”、“道德”产生进一步的误解。
并不好说简椟出现在甲骨之后。
简椟尽管在现在常被人认为竹简之椟,但从“椟”这个字看,它就可能不光是竹质的,而还是广义的木质的。有可能在中华古人眼里,简、椟是分指不同物的,因为都可书写,所以后来合用,并在发现竹子处理起来更简便后,便以简为主并在意涵上遮盖椟。如“椟”字较早期即含“头”,那么书写原板实质就是广义的木质的,“竹”或“简”与其在一起,不过是个形容词。
不能因甲骨文流传至今,就认为甲骨更早。极可能是木质易烂、竹质也易消,而致现世只有刻写在甲骨上的文字存在。甲骨文本身这并不代表中华文字只在甲骨上记载,也不代表中华文字曾经只主要在甲骨上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科学家、考古学家们实际可做一件事,那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实验并测算:竹简至迟要多少年才会朽失、在古代曾有的防腐防氧化手段下最长又可存在多少年。这可给中华的文字性文化早期即存的时段,推断个可留底作参考的尾末性的可能时间线。
相对于文字记载体,我们更应注意到文化并不仅基于文字而生。由于先前的文化大量地藉文字而存,已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那就是:好象人类文化史就是文字文化史。这恰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文字也不过是文化的记载体,与记载材料所不同的是,文学是记载符号。
也就是说,人的文化实际是由文化内容、反映或传承这文化内容的样式或符号、承载这些样式或符号的载体,这三层所构成。
这样的三层结构,才是人的文化在形态上的本来结构、总体结构、基本结构。
不以此而观文化,不知核心在文化内容,容易流入、陷入各种误区。
在历史上,人们就进入了相当彻底地以文字文化为尊的误区,以致长期出现垄断文字乃至垄断识字就可垄断文化、垄断社会的情形。
这至今遗害甚深。它使人认为人在深阁只翻书就可以,拥书而坐而为生就可以,以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即便当今依然被人误识地存在、依旧十分偏隘地被人奉尊,搞得有些人竟然不知或不太知,书不过是个传承甚至只是个传播品,是一个载具,是一个修养品,除其上的确有价值的文化内容外,并无大用。这也助长了拥书或拥书中内容而谈、并不切实际的现象。这也造就了部分读书人因读了一些书而喜摆谱的不良样态乃至习惯;轻理论内容、轻“理论”一词的动词性,而重书上文字语句、书上内容,而重文化灌输,而轻文化交流与讨论,也在很大程度上因此而落于社会。
而这还不算它所造成的最严重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文化的形式更被人看重,流落于书的文化内容更被看重,以至“人”这本身倒被忽视,以至被文化的形式加于身的人身反倒被重视。其极端性的发展,使得在古代一一不光中华的古代,不识文字、没有条件识字的人就是、就被认定是社会的附件,而不是、不被承认、不被认为是社会的主体,以至民间文化就成了“下三滥”的代名词。广大民众在相应的渲染下,不仅无发展文化之心、之自愿,更隔膜于文化,搞得不少地方的人、不少人变得不发展和精进文化,甚至不知欢歌笑语、唱曲跳舞这些可行之事,也应作为文化锤炼及自我修养的内容加以重视、加以发展。这不,深受其害的中华汉族就相当多地流落到麻将桌上去了一一麻将上有字;就自囚自拘于木讷内向、不太善言辞更不太善长歌舞的状态里去了;即便会歌会舞,在古时地位也不高。
受此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文化虽已有所发展,但至今仍发展得有点磕磕绊绊。
实际上道的理念,实际上“实践”、“经验”、“体悟“、“观察”、“学以致用”、“融汇贯通”、“道法自然”、“技不压身”等等中华词语,早就讲、早就在提示文化应在人间及人所在的天地间、在人的实践中去发展了,在这方面“天人合一”表白得更简明形象。也因此,至少作为中华人,应尽量避免入相应的误区。
还记得中华先人还用“木”字并在其上加个“口”组成个字,并把它列位于贬词骂语所用吗?这可是中华造字古人用心良苦的反向提示。他们用这字形及相应的安排警示:其形不应是中华人应入之态,更不应是读书人的结果之形。让现在的我们不光记得这字之音,更记得其形及这形所提示!
愿大家一起共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