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酌中志》札记

     今天我为什么编发一篇上个月去逛书店的文章呢?

    因为今天读书时的一个遭遇让我感到,现在读书还是应该多读实体(纸质)书。

    读著名作家姚雪垠的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时,我很佩服作者对明代宫廷生活之稔熟。连周皇后赐给宫女“虎眼糖”“窝丝糖”这样的细节,此书都能写得如数家珍,历历如睹。太监宫女的喜怒哀乐,也都写得栩栩如生。而像这样的物什与细节,正史当然不会记录,作者又得之于何处呢?

    今天在网上读到了明末太监刘若愚记述自己宫廷见闻的《酌中志》一书(电子网页版),其卷二十《饮食好尚纪略》记载明宫冬日饮食情况云:

   “十月初一日颁历。初四日,宫眷内臣换穿纻丝。吃羊肉、爆炒羊肚、麻辣兔、虎眼等各样细糖。凡平时所摆玩石榴等花树,俱连盆入窖。吃牛乳、乳饼、奶皮、奶窝、酥糕、鲍螺,直至春二月方止。”

   又记载当时太监们的生活状况云:

   “是月也,始调鹰畋猎,斗鸡。内臣(即太监)贪婪成俗,是以性好赌博。既赖鸡求胜,则必费重价购好健斗之鸡,雇善养者,昼则调驯,夜则加食,名曰“贴鸡”,须燃灯观看,以计所啄之数,有三四百口者更妙也。

   是时夜已渐长,内臣始烧地炕。饱食逸居,无所事事,多寝寐不甘。又须三五成朋,饮酒、掷骰、看纸牌、耍骨牌、下棋、打双陆,至三四更始散,方睡得着。

   又有独自吃酒肉不下者,亦如前约聚,轮流办东,封凑饮啖。所谈笑概俚鄙不堪,多有醉后忿争,小则骂打僮仆以迁怒,大则变脸挥拳,将祖宗父母互相唤骂,为求胜之资。然易得和解,磕过几个头,流下几眼泪,即欢畅如初也。凡攒坐饮食之际,其固获扬饭流歠,共食求饱,咤食啮骨,或膝上以哺弄儿,或弃肉以饲猫犬,真可笑也。如有吃素之人,修善念佛,亦必罗列果品,饮茶久坐,或至求精争胜,多不以箪食瓢饮为美,亦可笑也。

 间有一二好看书习字者,乐圣贤之道,或杜门篝灯,草衣粗食,不苟且,不滥差,足愉快,奈寥寥不多见耳。”

  

   我这才知道小说《李自成》描摹得令人如临其境的许多宫廷生活的细节,应该就是出自大量的这类笔记、杂史。这也可见姚先生为写此书所费心血之巨——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迨非虚言也。

   《酌中志》一书令人印象最深的,还是一位太监眼中明朝内廷的黑暗,比如卷二十二《见闻琐事杂记》中的这一则“琐事”:

   

     “熹庙中宫张娘娘今懿安皇后者,秉笔刘克敬奉差选中二位中之一位。后性骨鲠,好看书习字。坤宁宫近侍陈德润,逆贤名下也,伺后动静,客氏、逆贤惮焉。遂时于先帝前离间之,后时有赐与克敬,不过食物之类,逆贤知之,遂将克敬发凤阳,寻矫旨害之。其后,又忌克敬之照管老叔马鉴,即累臣之同侍先监者,逆贤复嗾涂文辅题参降发凤阳,亦矫旨害之。既殓复苏,寺僧闻棺中急迫有声,守尸押葬者畏贤毒焰,不敢主持,遂生埋之。比至坑棺之堵,头将开,而不敢不埋也。悲哉!”

    这位对皇后有选擢之恩的太监刘克敬,就因为皇后秉性正直,又赐给他一些食物,就被魏忠贤与客氏视为仇敌。他们不敢动皇后,就矫诏将刘克敬残害至死,而且还不罢休,将侍奉刘克敬的老太监马鉴也一并害死(否则马鉴有可能为主申冤)。马鉴被害后在棺中苏醒,即被活埋。封建宫廷如此暗无天日,连皇后身边的亲信也不能幸免于种种阴谋毒计,难怪《红楼梦》中的贵妃贾元春回贾府省亲时说皇宫是个“不得见人的去处”。

   但这个电子版本中“比至坑棺之堵,头将开,而不敢不埋也”一句(下图),殊不可解。500    我想了想,这肯定是电子版的校点者标点错了,应为“比至坑,棺之堵头将开,而不敢不埋也”,就是说:将马鉴抬到墓坑时,马鉴已醒,在棺内挣扎,将靠近头部的棺材横板都快撞开了,但送葬人慑于魏忠贤淫威,不敢相救,还是活埋了他。

    查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的《酌中志》(图二)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明代笔记小说大观》收录的《酌中志》(图三),都是像我这样标点的。500  500 但中华典藏网和国学典籍网以及其它网站的的所有网页版《酌中志》则都和我读的那个网页版错得一模一样。

   已经有了正确标点的实体书,网页版怎么还是会全部标点错误?这些网页版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真是匪夷所思。

   总之,电子书良莠不齐的情况更为突出,有可能的话,读纸质书还是较为可靠的。

   另外,我想说,我们今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要加上“优秀”二字,是因为“传统文化”并不都是优秀的,也有糟粕。而且,传统文化中那些优秀的东西,正是在与糟粕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酌中志》卷二《忧危竑议后纪》记载了明神宗万历年间的荷花儿冤案:

     皇亲周世臣被人劫财杀于家中,巡逻的士兵见周世臣的侍妾荷花儿伏地哭泣,却怀疑是她谋财弑主。荷花儿被押到官府屈打成招,供说自己与人通奸,杀主取财。刑部侍郎翁大立切齿痛恨这种“逆仆”,虽然并未抓到所谓“奸夫”,竟还是将荷花儿定罪,判处凌迟。

   临刑时,小姑娘想少受些痛苦,对刽子手说:

   “我是冤枉的。求你先杀死我再剐我吧。”

   刽子手没有听她的,荷花儿终于惨死在酷刑之下。围观群众也都拍手称快,认为剐得好。

   刑场外却有一个外号“朱脑瓜”的卖瓜子炒豆的人大喊道:

   “冤哉,荷花儿!杀人者,我也。”

   士兵将他抓来,供述的情节和案发现场完全一致,果然他才是真凶。

    然而这时荷花儿的生命已经不可挽回了。

    造成冤狱的翁大立等人都受到了罢官降职等处理(但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八所记荷花儿案情节与此有一定出入,朱脑瓜并不是在荷花儿就刑的法场自承,而是之后被他们所虐待的妓女告发的——这看来更合情理一些)。

    这起冤案不但令京城百姓深感痛心,也让明朝的司法官员们汲取了一定的教训:

   “自是,刑家慎狱,不肯造次。必曰:恐如荷花儿!”(王同轨《耳谈》)

   提督东厂太监陈矩在奉旨查办生员皦生光撰写《国本攸关》一书“妄言”立储之事挑拔皇帝父子关系的所谓“妖书”案时,就在市面上买了记载荷花儿冤案的《耳谈》一书送给万历皇帝,劝皇帝引以为戒,不要牵连太广,殃及无辜。他同样又以荷花儿冤案为例,拒绝了锦衣卫左都督王之桢借“妖书”案挟私报复同僚周嘉庆的要求。(《酌中志》卷二《忧危竑议后纪》)

   总之,打开《酌中志》这样的古籍,你能读到骇人听闻的黑暗、腐败、贪婪、颟顸、残暴;你也能读到与之较量的正直、忠诚、善良、勇敢、明智。

   这两方面都是真实的,都能为今天的我们提供经验与教训。

   这正是我们阅读历史著作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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