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应当收拢,避免出现低水平的乱作为现象,并减少叠床架屋的行政成本

【本文来自《周明:执法权下放了,基层为何“接不住”?》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朱家慧
  •       社会是混沌的,矛盾是多样的,作为管理者都希望简单化,正如资本一样都想躺着赚钱,都不想困难,但现实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一、我讲的人民调解与你理解的不同。社会上的矛盾,尤其是人民内部矛盾,99%以上可以通过讲道理,摆事实,拉家常来解决,只有1%需要上级帮忙解决,这就是人民调解的过程,有的矛盾点不是行政执法能解决的,比如有一次,我们这儿一家农户的棉花被雷击了一片,她以为是邻居家用除草剂打的,她就骂,邻居不服就对骂,男人回来了就对打,家族一看上来帮忙,变成了全武行,村里找镇里,镇里找县里,准备出台特警去处理,临时把我也叫去了,一看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把雷击与除草剂药害的科学分辨一讲,事件就平息了,特警也不用出动了。

          当然现在公共利益规模化提升了,与当初村民、市民理解的公共利益有差距,需要干部既要懂专业知识,又会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是谁都想干的,加上上级催的紧,这些细功夫都丢了差不多了,一言不合就上专政力量。

       二、政府的服务,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政府的责任、服务和使命远远大于行政执法,社会运行中需要行政执法的事项也远远小于总体事项,几乎占1%左右,可以从交通行政执法统计看到,不能因为非常少的事项,就要常备大量的行政执法力量。基层政府是直接面对一线的,是为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主体,当他们以执法来代替其它工作方法时,对为人民服务实践的危害是严重的。

       三、你讲的违章搭建的事项,是当前行政执法的热点。一从执法效能分析,用属地执法力量可能效果不好,大家都低头不见抬头见,其它工作还要人家支持呢,而且违法成本较高,容易造成大事件,更需要上级统筹执法力量。二是行政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权力,我国是中央集权国家,权力来源于中央,执法标准要规范统一,要有必要的形式、流程,这些更是乡镇不好把握的,搞不好最后成笑话,三是违章搭建是一个时代的产物,面向未来,可能矛盾不如你讲的厉害,小的时候,农村里一个田埂大的地,都会成争斗的对象,现在呢?小的时候,邻居家的李子要防着我们,现在请我们的小孩去吃,农村更大的矛盾在于人少了,以后搭建的心思都少了,至于城中村,更多是领导不愿得罪人,让城管上,这些违章搭建的人都有不菲的资产,天生是软弱的。

        四、作为管理者都喜欢一清二楚,都有用不完的力量,都想着美国总统的日子,一有矛盾,就喊我的航母在哪儿,现实是力量有限,人民是权力的来源,是大于权力的,不能弄反了。至于所有的群众最渴望的就是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更是一句忽悠人的话,难道不知道囚徒效应吗?

       五、上收到省,与基层行政执法不矛盾,机构派出就行了。

你说的很有启发性,我感觉你的关注点在执法权应当收拢,避免出现低水平的乱作为现象,并减少叠床架屋的行政成本。不知道我总结得对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完全赞同的。

不过还是补充一些我认知到的东西。

一、这个案例中其实执法力量承担的是防止矛盾激化的作用,矛盾本身是你以个人的能力通过澄清并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客观事实消除了。而大多数矛盾都是实际存在侵权行为的,这时候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来劝说是没有用的。必须有一个权威来认定这件事双方的责任占比,并使相应责任方认知到有必要承担这个责任。兜底的办法是民事诉讼,但诉讼是一件占用公共资源极多的事情。领导们希望完成这个任务的是人民调解,但人民调解的本质决定了它缺乏权威,实际上完成不了这样的任务。在我看来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之间需要加一道兼具专业性和权威性的防线,比如司法仲裁,以面对城市化社区的治理问题。

二、依法行政决定的是效率,行政执法维护的是公平,两者是没有办法互相取代的。公平没到位不是不能提高效率,但是地基没打牢,房子往往不是歪了就是塌了。我想你也知道82法则,像你说的也许依法行政事项占绝大多数的99%,行政执法事项占极个别的1%,但会不会群众的观感就集中在这1%上,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就决定在这1%上呢?这1%的关键不在于绝对数量的多少,而在于法治的规范和预测作用。违规违法了就应该有人管,而不是让老实人吃亏,胆大的占便宜。如何降低行政执法的成本是一个规划管理的问题,不能因为规划管理尚未到位,就放松对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追求。

三、乡镇确实很难管违章搭建,特别是目前人情社会的传统仍然高于法治社会的共识的阶段。但这件事情实际上并不完全是群众之间的矛盾,一半群众是巴不得有人先当出头鸟没人管,然后自己也可以跟上多占地方;另一半群众住楼房的再怎么也占不到,然后看到别人占到了就反复投诉。违章搭建是一件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博弈。就我实际经历的,不仅领导不愿意得罪人,实际上城管也不愿意得罪人,能不认定的就不认定。实在是群众12345、信访件像洪水一样涌来了,那没办法只好依法强硬了。

这中间还有一个问题,你觉得乡镇都不一定管得好违章搭建,但实践中这甚至是村居的属地责任。

四、人民是权力的来源,但人民既然已经授权了,那被授权人就应该对人民的授权负责。落实到具体个例,每个人都厌恶自己成为被执法处罚的对象。但面对整个社会的时候,谁又不希望公正公平呢?

五、原来如此,那我对这一点完全赞成。行政执法确实需要更高的权威性和规范性,而且很多事项发生的频次其实很低,但又不能不管,由省级统一协调管理确实既能提高执法水平又能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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