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历史就是对历史的背叛!

看见风闻中的某篇帖子,惊讶于世人对我国土改工作的遗忘,特补此篇抛砖引玉,希望大家能关注我党、我国政府筚路蓝缕、创造伟业之艰难与不屈的历史。祖国万岁!人民万岁!

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013952&s=zwyess 《家里翻出份从政府买的117亩地的土地证,现在价值600亿,打官司能赢吗?》

忘记历史就是对历史的背叛!

1、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恰恰证明了我党、我国政府执政的合法性,这是土改的证明和成果;

2、《土地房产所有证》是政府发的,政府分配的土地权益证明,没有买卖的事;

3、当事人估计看不懂繁体字,或者对小数点计数不熟悉,117亩,怕是活在梦里;

4、随着城市化进展,五角场乡的耕地是越来越少的,后续宅基地和土地的变更有无发生变化,不能以建国初期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作为凭证,而是要看拆迁时的法律权属凭证。

文献摘要:

《上海农业志》 第二遍 农业生产关系 第三节 土地改革

”三、土地改革试点

1950年6月,中共中央华东局和中共松江地委以松江县城东区五龙乡为土地改革试点乡。松江专区各县也先后确定土改的试点乡。土改试点工作于1950年7月开始,到9月底基本完成。12月,中共上海市郊工委确定在江湾区江湾镇、龙华区梅陇乡、新泾区诸翟乡、吴淞区淞北乡、高桥区凌桥乡进行土改试点,到1951年3月中旬基本完成。经过土改试点,检验了政策,积累了经验。

四、土地改革实施

上海近郊10个区土地改革全面实施分两步展开。1951年2月有32.5个乡开展土改,到8月中旬基本结束。其余的20.5个乡于7月下旬展开,至11月底全面完成。松江专区的9个县系中共中央华东局土改先行区,从1950年9月初开始,至1951年3月结束。崇明县当时属南通专区,土改从1950年11月开始,至1951年3月结束。

土地改革的工作步骤大体是:(1)学习土改政策,开展群众调查,核实登记土地、人口;(2)划分阶级,评定成份,开展说理斗争;(3)没收地主财产,征收各种土地,处理特种土地;(4)民主协商分配土地,插牌定田,颁发土地所有证(或使用证)、房屋所有证;(5)总结经验,庆祝土改胜利。在土地改革全过程中,先后掀起了三个高潮:第一个高潮是民主评定阶级成份。村农民协会召开农民大会,先民主评定地主富农成份,有不服的,就摆事实,讲道理,开展说理斗争。然后,再评农民内部,自报公议,举手表决,逐个评定,最后张榜公布。农民榜和地富榜分别张榜,做到“三榜定案”,民主公正。第二个高潮是没收地主土地、财产。乡(村)农民协会派出没收小组,负责没收地主财产,贫苦农民踊跃参加,连原来持观望态度的中农也参加进来。地主交出的地契集中烧毁;没收的地主土地插上白旗;没收地主的粮食、耕畜、浮财及多余房屋,分别加锁贴封条。第三个高潮是分配胜利果实。乡(村)农民协会发动群众,民主协商,确定胜利果实的分配原则,制定分配方案。公布分田榜,召开分田插标大会。农民敲锣打鼓到田头“插牌定田”,到场头分粮、分物。

上海郊区各级政府在土地改革中都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对地主阶级分化瓦解,孤立少数,集中打击极少数顽固分子。各县区根据土改进程的需要,一般组织二、三次全县(区)性较大规模的批斗地主活动,控诉地主的罪行,揭露地主阶级的反动本性,使广大农民受到生动实际的阶级教育。对极少数罪大恶极的反动地主绳之以法。对绝大多数地主经过群众性的说理斗争,使之认罪服罪后,按规定政策分配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以及房屋等生活资料,促使其劳动改造,重新做人。对特种土地,视实际情况,按政策精神加以处理。对地主兼工商业者出租的土地和房屋,予以没收;对工商业资本家出租的土地和房屋,依法征收。工商业资本家在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土地,如天然制冰厂、畜牧场、公墓等,按实际需要给予全部保留或部分保留。农村中的庙宇、寺院、教堂、祠堂、学校和社会团体所占有的土地,依法征收全部或一部分。对小土地出租者予以保护,占有土地不超过当地人均占有量两倍的,都依法全部保留其土地。对富农占有的土地及房屋一般都予保留。对没收地主的农具、耕畜,则掌握“多让少、少让无”的原则合理分配。土改中分配的土地、房屋,都由县政府颁发土地和房屋所有证。近郊区的土地依法属国家所有,发给土地使用证。土地改革结束后,各县、区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复查,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链接:https://www.shtong.gov.cn/difangzhi-front/book/detailNew?oneId=1&bookId=66643&parentNodeId=66738&nodeId=63013&type=-1

注意其中的几段话:“上海近郊10个区土地改革全面实施分两步展开。1951年2月有32.5个乡开展土改,到8月中旬基本结束。其余的20.5个乡于7月下旬展开,至11月底全面完成。”“土改中分配的土地、房屋,都由县政府颁发土地和房屋所有证。近郊区的土地依法属国家所有,发给土地使用证。”

《宝山县情要览》 乡、镇概览 五角场乡

“五角场乡位于县境东南隅,距县府13.69公里。东滨黄浦江,西南连江湾乡,北接淞南乡。东西为6.94公里,南北为7.52公里,总面积26.02平方公里,其中属农村的面积约14平方公里。1984年全境划归杨浦区,生产和乡组织领导仍归宝山县。五角场镇和殷行街道的中心地区为乡境中部环绕,而其所辖居委则又伸入全乡四境。公路交通发达,乡村城市化的特征较为明显。乡政府所在地在五角场镇中心东北部政立路。

乡境原分属市新市区和江湾区。1952年属江湾区。1956年属北郊区。1958年属宝山县,为先锋公社一部分。1959年人民公社调整规模,成立五角场公社。1961年分为中心、工农两个公社。1966年6月两社又合并为五角场公社。1984年改为五角场乡,辖9个村,65个村民小组(生产队)。1985年有3246户、7798人,劳动力4108人。户籍有客籍多、半工半农多的特点。有回族10人,满族7人。有90岁以上的老人14人。”

链接:https://www.shtong.gov.cn/difangzhi-front/book/detailNew?oneId=3&bookId=203902&parentNodeId=204007&nodeId=318875&type=-1

注意其中的几段话:“乡境原分属市新市区和江湾区。1952年属江湾区。”“1961年分为中心、工农两个公社。”

《五角场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第二章 五角场的今天 第一节 五角场的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住宅交通、农业情况 第12项 农业

“(一)土地改革运动

解放后,1949年进行减租减息,生产救灾,同时建立乡村政权和农民协会,涌现了一大批以贫雇农为主的积极分子。1950年12月,上海市委制定了《关于郊区土地改革的计划》及《上海市郊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并成立了《市区两级土改革实施办法》,并成立了市区两级土改委员会。

1951年1月。经过培训的土改工作队进入了土改第一线。新市区新民乡作为区的重点先行试点。3、4月间,黄长、萧庙二乡相继开展,7月中全面铺开。土改过程,一般都经过发动群众、调查摸底,评议赋册、划分成分、没收征收等几个阶段。10月底,分田到户。月底,复查总结。12月底颁发土地房屋所有证,召开万人大会,当场焚烧旧田单地契,农民载歌载舞,欢庆土改胜利。"

(二)互相合作

1955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全国和上海郊区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

1956年1月,全市召开了合作社化的会议。会议根据北京郊区初级社7天转为高钑社的迅速发展形势,决定加快上海郊区合作化运动的步伐。于是,乡境的初级社纷纷合并为高级社。中心、工农两乡共合并成高钑社13个,入社户数2881户,入社人口12818人,入社土地12013亩。入社户数、人口、土地分别达到94%、98%、97%。1957年,经过整顿,工农乡调整为8个社,入社户数1494户,中心乡调整为10个社、入社户数为2022户。至此,全境互助组、初级社均转为高级社、单千户已不到10户。入社的土地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取酬”,完成了私有制的个体经济向公有制的集体经济的转变,标志着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

链接:https://www.shtong.gov.cn/difangzhi-front/book/detailNew?oneId=3&bookId=196769&parentNodeId=196790&nodeId=298590&type=-1

注意其中的几段话:”10月底,分田到户。月底,复查总结。12月底颁发土地房屋所有证“”1956年1月……中心、工农两乡共合并成高钑社13个,入社户数2881户,入社人口12818人,入社土地12013亩。入社户数、人口、土地分别达到94%、98%、97%。“

综合所有上下文,得出两个结论:

1、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的颁发于1951年11月22日,符合当时土改的时间进度;

2、按五角场乡中心、工农两乡1956年的户数(3065户)、人口(13080人)、亩数(12385亩)测算,户均才4亩,人均才0.95亩。分117亩给当事人,可能吗?他家有120人,不分家?还是怕他家不能成为大地主?

关于《土地房产所有证》的历史渊源,互联网上搜一下都有的,历史不容篡改,正义永远存在。

http://sjzrb.sjzdaily.com.cn/sjzrbpaper/pc/content/202204/29/content_83231.htm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2399621471128256&wfr=spider&for=pc

另外补我母校王立民教授的《新中国的地方土地改革法与土地改革成就——以新上海的土地改革法与土地改革的成就为例》一文,供参考。

链接:http://fxcxw.mzyfz.com/dyna/contentM.php?id=19578

原文摘录:”经过调查,上海郊区土地占有的基本情况被摸清。其中,地主1281户,5883人,占总人口数的1.19%,人均占有土地10.42亩;中农、贫农、雇农89068户,404284人,占总人口数的81.45%,人均占有土地仅0.8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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