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了B站后,蔡徐坤视频不减反增!来自网友的反击?

4月12日下午,蔡徐坤工作室发布律师告知函,表示对某公司存在的大量关于蔡徐坤的恶意剪辑的视频和其他侵权信息已完成取证等工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诉讼等一切方式,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接受蔡徐坤先生的委托,由李振武律师、詹德强律师就贵司主办并经营的互联网站“哔哩哔哩弹幕网”上发布的严重侵犯委托人权利的相关内容郑重通知贵司。贵司网站上存在大量严重侵犯委托人权利的内容,且点击量高、传播范围广,影响十分恶劣。请贵司接到此函后,立即删除上述侵权内容并断开侵权内容的链接。同时,贵司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本函未列明的其他侵权信息,亦应主动采取积极技术措施,永久删除并屏蔽阻断侵权内容,确保之后在网站上不再出现任何侵犯委托人权利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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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晚时分,B站方面在微博回应:已经交给专业人士处理,相信法律公断。并在博文末尾附上一条报道,其中写道:公众人物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应该忍受轻微的名誉损害。

有博主注意到,次日(13日),即使是在惹上官司后,B站方面依然在首页推广蔡徐坤的视频,而且up主们在一天时间内更是更新了近400条蔡徐坤的相关视频。网友纷纷热议,这是B站用户在强压之下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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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剪辑恶搞的视频是否构成对当事人的名誉损害,社交媒体上的声音两极分化。

知名编剧汪海林认为:

把头弄下来当球拍确实过分,不过,公众人物接受社会调侃应该有更大耐受力,法律上跟普通人比起来尺度也松多了,记得原来有媒体说范志毅打假球,法院判事实不成立,但对媒体免于处罚,因为范志毅是公众人物。打假球是严重违法行为,媒体居然瞎写,可比B站网友的性质严重的多,那种情况尚且没事,普通网友做些鬼畜视频,可能更不受法律处罚。就我了解的案例,你对普通人这么干,很可能会被处罚,对明星这么做,真未必。

实际上,B站文化是群体无意识,把某种热度当成刻意针对谁,还是对这种亚文化的不了解。我不觉得B站在故意黑坤坤,只是最近网友比较嗨这个而已,很快就会转换成别人,不要太当回事。如同生活中开玩笑开过头了,被开玩笑的急眼了,这就不好玩了。

局座张召忠似乎也对此事有所表态:

B站是孩子们的乐园,不管你是谁,进入这个圈子后就别再装了,孩子们会跟你玩儿各种鬼畜和PS,所以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那是个大坑,一本正经的老干部慎入,自尊心强的名人慎入,靠别人包装起来的玩偶慎入,天不怕地不怕混不吝的勇士可以尝试进入~

知名法律博主@韩东言 则表示:

1、早就说过,很多黑蔡徐坤的网民行为违法,轻的名誉权侵权,重的涉嫌侮辱诽谤罪。2、蔡徐坤正式委托律师,给那些侵权媒体和自媒体发律师函,其实,早就该这么干了。3、第一个目标是B站,正常的程序是B站自己要删除内容并断开链接,平台可免责,否则,就是被告。

大家觉得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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