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选出史上首位穆斯林市长

  • 勤劳老韩 理解观网,但复杂个人原因所限…
    选票当然有意义。任何被创造出来的,乃至迄今依然存在的政治机制一定都是有其存在意义的。关键问题是:它的意义到底有多大。文中一个数据比较说明问题:【这次伦敦市长选举也创下投票率最高的一次:达到45.6%】。如果选票真是“极其有意义”的话,为什么超过一半的人放弃它?

    另外,面对那么多问题,即使这一少半想发挥“选票意义”的伦敦市民,也只能从区区6个人中选择,而这6个人中恐怕没有任何一个是有信心和义务去解决所有那些问题的,他们的更多注意力恐怕还是要放在其背后金主和党派的利益上。而在中国,面对这样一个岗位,中组部至少可以有全国范围内的数百名适格候选人可挑,而最终这个被委任的人,必须有信心有能力有义务有责任来综合解决辖区内所有的问题,而且还能兼顾国家大局。当然,可能也难以避免会有私人和小团伙的利益算计在里面,但在中国现行制度之下,至少从原则上讲,那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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