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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能不相信“伟大光荣正确”的记者,记者放个屁都是圣旨哦。你政治不及格。
  • 真好笑,你这才叫预设结论,而且混淆视听...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肯向记者透露内幕呢?”你我所有的讨论都是建立在这篇新闻之上的,为什么只选择相信你认为对自己有利的一部分,而选择忽略其他的呢?

    原文写的是未发现“违禁品”,人家可没说“没发现违法行为”,这只能说明这个店里出售的都是国家允许养殖的野生动物,而没有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仅此而已。

    即使是可以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也需要有相关的合法证明,否则就是违法!文中紧接着就提到了重点,店主“不能说清这些野生动物的来源”,并且表示“要进一步调查”。店主如果是合法收购,为什么不出示合法收购证明,还至于说不清楚来源么,还至于让警察“进一步调查”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拿不出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店主的行为就已经违法了,还有什么可以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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