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名农信社员工用假存单揽储,储户损失1.6亿难追回

  • 他们是所谓的储户吗?尤其连存储这个过程和证明你储户身份的结果(存单)都是假的。哪一个储户会相信存款当天结息是银行的正常存款行为?并为此凑份子异地存款。这就像每年高考,都有人冒充招生办(或者招生办人员自身因债务缠身想到利用自己的身份诈骗),声称有什么自主招生的后门,甚至在学校办公室(银行柜台)跟家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发个假录取通知书),你还硬要学校负责录取吗?并声称招生办的录取投档机制有漏洞所以要为监管不到负责?就因为他是学校工作人员?利用了这个平台?人家肯定觉得这有毛关系,是你自己贪婪取巧受骗,你都没走我这个正常的录取投档流程。
    银行和企业一样是有限责任的,所以允许破产倒闭,内部监管不意味着它要为柜员的个人行为无限兜底,就像任何企业不会因为自己的财务人员利用企业品牌、职务之便,狐假虎威伪造合同私刻公章(假存单)参与诈骗去买单。
    还记得观网报道过的西安某知名连锁超市采购女经理虚构企业业务项目需要非法集资,其老公也是银行员工一同参与,甚至有传言说她就是为了其老公才走偏,后来东窗事发,双双去华山跳崖自杀的新闻吗?难道超市需要为她未经授权的行为负责赔偿那些被骗的采购商和集资个人?
    市场上每一个利益主体参与逐利的经济活动,本身就要有自我防范诈骗的意识,而他们已经贪婪到相信存款当天结息了,而且正因为银行的内控机制发挥作用,才使得内部员工无法得逞,不得不以假存单作案,也保护了合法储户的资产安全。

回复1

  • 请注意,如果在学校招生是是该校老师,那就是学校行为,该案是银行职员在柜台内办理,是上班时间在柜台内该行的工作人员出具的存单,请注意一下原文法院的认定:
     
    滨城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叶萧军的存单系伪造,相关责任人已分别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被追究刑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责任人的违法事实是认定的,而不是你说的都是假的。法院驳回民事赔偿请求的理由是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但问题是不管是法院还是银行都无法让被告人退赔所有损失!银行作为过错方,被害人有权利要求附带赔偿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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