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坠楼 曾被导师要求喊“爸爸”

  •     冤魂?第一罪人是导师?我的天,导师如果是罪人只能排第三,哪怕他很黑暗。
       一个人自杀了,我们要找“罪魁祸首”。跟之前的案子一样,排第一是谁?他自己,是他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导师能咋地他?导师能威胁威慑他的,无非是考试挂科、不给毕业证,好不给毕业证又怎么了?会死人吗?导师有权力指挥警察把你抓起来把你枪毙?你觉得导师不过分你就服侍好拿个毕业证,这叫等价交换。你觉得导师不能忍你上去甩2巴掌我不要毕业证你能拿我咋地?咬我啊?然而他选择了自杀——懦夫。
       第二个负责的,是他的父母。教育自己的儿子,根本没有教会抗压,也没有提前打好面对社会阴暗面的预防针,导致自己儿子心中那个幻想的保护膜一旦被捅破,极有可能无法面对现实而做一些极端的事情。
       第三个才是这个导师,而且前面2者是确定的,这个是不确定的。因为现有事实能确定的是——一个人自杀了。其他的完全不能确定。我们不知道自杀者因为什么自杀,或许仅仅只是失恋?被抢劫?谁知道呢。第三只能说是疑似。但是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给大家传递一个观点,这个“第三罪首”无论是导师也好,前女友也罢,这些外在的因素都只是次要的。一个人无论面对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应该轻生,何况最坏的情况仅仅是“不能毕业”。你不能毕业好歹有个本科文凭吧?生活就不能继续了?所有人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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