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通报“女子疑因家暴去世”

  • 亓景明 你我皆耗材。
    实际上是区分的,家暴既分不同辈分,比如父母对孩子;同辈分中也分性别,比如男对女、女对男。
    之前有研究(http://yyfx.court.gov.cn/news/xq-368.html)表明,“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量刑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一些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往往被轻罪化处理,施暴人未能得到严惩;另一方面,以暴制暴案件中的受虐妇女却被判处重刑,予以严惩。

回复1

  • 不同时期和不同程度是有区别的,你提到的第二点情况应该说是比较早的事了,现在女权膨胀,反过来容易轻判或脱罪了。第一点的情况比较复杂,一是家暴后往往施暴方在施暴后会表现得痛心疾首,而被施暴方往往选择原谅,导致轻判甚至不判。这点是部分男女的,甚至出现了外人调解劝架反而被其双方指责的情况。所以往往家暴容易被认定为家务事,甚至不入刑。二是家暴有时候扯不清,往往出现被施暴人吵架吵不过,先动手打人,结果反而被打了一顿的情况。也就是说被施暴者往往是事件的发起者。这种情况即使警方介入,调查取证也非常困难。
    不过类似这个案件,已经超出了正常家暴范围,家暴这一词在这个案件中没有任何意义。只有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两种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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