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案嫌犯:若被害人假装睡觉 我也不杀那么多刀

  • 有些涉及时间特别长的案件,可能相关的人证物证都不在了,就是间接证据都不容易找了。这世上有不少案子弄明白都不容易,更不要说获得相关过硬证据对嫌疑人定罪了。我并非反对程序正义,也明白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只是觉得很多人过于僵化理解程序正义了,简直视之为终极真理,不容任何人质疑。我始终觉得,我们追寻的最终目标是结果正义,程序正义只是我们追求结果正义的必要手段,不能到最后湖涂到把程序正义当成我们的最终目标了,好象结果正义倒是次要的。我之所以怼上面那人,不仅是反感他的自以为是优越感十足。这人可能是一个法律相关人士,法律条文他或许比许多人都更了解,但就看他对待复杂的社会实际问题一味以理想化的标准来审视,就觉得此人不过是背了不少法律条文、对实际问题认识幼稚的小清新之流。可笑他却自我优越感爆棚,视所有反对怀疑他的人为不懂法的愚昧之徒。

回复1

  • 这里没人僵化理解程序,只有连程序都不懂的人在扯淡。
    这里以上所有的论辩都没讨论任何一个法律审判的细节,全部的讨论都指向于法律审判的最终结果,并由此反推司法过程的必要性。只有越过过程,或者连过程都不知道的人在谈结果正义。

    没有过程就没有结果,请你举一个,越过过程得出合理结果的司法仲裁案例,任意一个,注意要合理的,不合理的,我已经帮忙在另外一处已经给你举了,来俊臣和被他的结果正义整死的几千人。

    我觉得我的总结比你的深刻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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