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今社会,一个健全的、正确的婚恋观应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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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好女孩,谁碰谁坐牢?
  • 你对案情是一个字都没看啊,连最根本的问题都没搞清楚,还在这里装白莲花,累不累啊。
    为啥这个案子里有“订婚”二字,你难道没考虑过这两个字对于我国几千年以来恋爱和结婚的含义吗?
    本案实际情况并不能围绕“QJ”来看,而是当时男女双方已办过婚宴,并向女方支付了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重点来了,婚宴前,女方一家迫使男方写下“房产更名协议书”,婚宴后,女方再次一步步向男方施压,以领证做要挟,让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这就让人麻了,根据事后披露的聊天信息来看,这女方一家明显有骗婚嫌疑。广大男性网友正是看到这一点,才发出不能恋爱结婚的感叹,这下你懂了么?
    另外,女方一家要是老实人,也不会把男方告上法庭,她以为可以像民事案件一样随时撤诉,殊不知QJ案一旦被检方立案,原告是不能撤诉的,还以为可以凭此威胁男方来达到自身目的,说到底女方一家都是法盲。
    男方失策的地方就是他也是个法盲,心急吃了热豆腐,让豆腐烫了嘴,所有男性该引以为戒的地方就在于此。捞女不值得同情,在我看来,任何男性一旦发现女方以及其家庭有捞钱和骗婚的嫌疑,第一件事该做的就是当断则断,该分则分,而不是拖泥带水,想通过性关系或打感情牌来维系恋爱和婚前关系,为了面子继续和一个人品及道德低劣的物质女走入婚姻,其结果只会是跌入万丈深渊。
  • 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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