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就说了,山西“订婚强奸案”证据链非常完整,哪怕是舆论滔天,翻案几乎不可能

  • 这个本质上交易型婚姻,双方没有任何感情,纯粹是基于彩礼和金饰以及房产的利益,女方才同意交易。
    这个交易,就包含了女方的身体,以及日后的生育权。
    订婚,至少在当地是一种民间的认可,男方认为交易已经达成。买到媳妇了,就可以用了。
    在这个时候女方还要求更多的财产,临时加价,最终在价格谈不拢之后,宣布交易终止,并且将男方告了。
    至于为什么男方母亲要强调女方身体还是完整的,估计是当地的朴素思维,既然你们不愿意了交易,东西也没有坏,退货就退货呗,但是干嘛要出尔反尔呢。
    至于男方没有翻供,因为他确实去做了,而且觉得自己的做法很正常。
    为什么争议这么大呢,是交易型的婚姻一直广泛存在,大家都默认了这种形式。但是现在的法律不保护交易型的婚姻,没有保护买家的利益,这样会扰乱交易型婚姻的市场的,所以大家才觉得莫名其妙。
    这个判例出来挺好的,至少会极大的规范交易型婚姻,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交易型婚姻建议找律师,将各种责任和义务都写清楚,也有给现在的律师找更多的生意。




回复2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