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大妈地铁传教遭怼”事件看互联网宗教治理

  • 铁拳爆局日出临高 仗剑行天涯,壶酒话江湖
    快手账号“好奇社长”18日发帖称,公民有传教自由,《宗教事务条例》违反宪法。微信公众号“如鹰展翅419”称,大妈在地铁上把最好的东西分享给别人,在传福音,没有影响任何人。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一权利不仅包括个人选择是否信仰宗教,‌还包括在宗教内部的自由选择,‌如选择特定的教派进行信仰,‌以及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和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这个宗教活动需要按《宗教事务条例》的具体规章制度进行。超出场合进行宗教宣传,就可以视为对拥有其他信仰的公民进行骚扰。
    ===建议对这个账号进行举报

回复2

  • 平心静气是等不是追 民可使由之,不知使知之?
    大妈在地铁上把"最好的"东西分享给别人.注意,用的是 “最好的” 一词。立场立刻出来了
  • 战忽五处 司法民工~
    中国宪法保护的信教的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可没有传教的自由。这个人什么违宪之言,其实就是坏坏的神棍而已。
    中国自秦建帝制以来,君权就绝对压制着神权,没有君权的认可,神权算个屁。东汉王充的《论衡》可是世界上第一步无神论著作!神权威胁到君权统治,那就是“三武一周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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