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长信看哭数万网友 牺牲缉毒警察系其堂弟

  • 作为来自禁毒第一线的云南人说几句。
    你这个观点在情感上是有道理的,我部分同意,但是在实践和法理上是有问题的。
    因为吸毒这事不比其它一些违法活动,有很多吸毒者确实是被引诱甚至被欺骗的。有很多这种真实案例,别人把毒品掺入香烟、酒水饮料、零食小吃等,引诱人服用导致其染上毒瘾。这种情况下,你惩处这些人,从法理上讲是有问题的。
    另外,也要承认我国社会的禁毒防艾教育还是远远不够,尤其是内地省份。记得我读大一参加一个禁毒防艾活动,主持人提出禁毒防艾的问题,答对的继续站着,答错的坐下,答了不到10题,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云南人站着了,我觉得内地省份青少年禁毒防艾教育有多糟糕由此可见一斑。我读书那会儿,从小学开始就有禁毒教材,小学到高中入学第一周内都要去参观戒毒所。(当然,纵是如此,我高中班一同学前两年也进去了)
    所以我对你的观点补充一下。
    第一方面,应该加强强制戒毒的执行力度、时间长度,对有吸毒人员尤其是公众人物,法律惩戒未必要提升,但应该加大社会面惩戒,比如吸毒艺人复出这种就应该一票否决。
    另一方面,现实中,有一些吸毒者为了获得毒资,往往会非常积极的发展“下线”,形成“以贩养吸”,这种“分销商”由于身处贩毒链末端、一般不参与长途运毒、通常涉案数量不大等原因,目前的打击力度确实不够,这类引诱、欺骗他人吸毒者,确实应该加大法律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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