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第三次通报“种地要交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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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兄弟,你太天真啦。先不说记者的屁股歪不歪的问题,也不说春秋笔法的事,就单纯一个“叙事角度”问题,就足以改变绝大多数读者的判断,这个你信不信?例如你某一个男同事偶尔跟你讲述自己妻子的一些问题,可能会获得你的认可,如果凑巧你的妻子与他的妻子也是同事,那你妻子对于他妻子抱怨的同样的问题估计也是一样的认可。你俩的判断有问题吗?都有问题,因为“偏听了一面之词”。例如这件事中,最初记者将承包人定义为“农民”,农民嘛,在村长与镇干部面前就是天然的弱者,其实呢,人家在04年就到外地承包了这么多的地,还投资运营养牛场,妥妥的富人吧。
    同样是这件事,如果我去采访一下这个村的普通村民,你可能会从另一个角度义愤填膺:村里的荒草地的权属是村集体的,是我们全体村民的,某年来了一个外地富商,不知道当时的村长是不是收了好处,就用极低的价格把我们村的这么一大块地承包出去了,一包就是三十年,你说这里边有没有猫腻?这些年乡镇干部、村干部经常与外地富商吃吃喝喝,我们都看见过呀!现在我们想种这块地还用从外地富商手里花700块钱租,这叫啥事?我们村的地,我们自己种,还要从外人手里花高价租,绝对有腐败。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这么多的地承包出去,应该召开村民代表会通过,我跟你说,当时根本就没开这个会,根本没有大多数村民同意,就是时任村干部的私相授受、损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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