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第三次通报“种地要交钱事件”

  •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此地块不是二轮延包范围的土地。“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在试点工作中,村集体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同意张某柱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经过了解,张某林已将其中大部分地块转租给别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改变土地用途,还想每年只交每年4元的租赁,你是真没看到,还是故意没看到,还是装作没看到。
    另外,你真有品味,繁体字用的很好。

回复11

  • 依据中央1960年代初的关于农村农业发展政策:农民个人在本村荒山野岭、沼泽等荒芜的地方新开垦的耕地,由开垦者免缴一切费用耕种10至20年。按这一政策,张某按合同向村交每亩4元便可;他在其承包地范围之内新开垦的耕地,在一定年限之内如果自己无能力耕种可以每亩70元有偿转租给他人耕种。需要明确这是国家鼓励农村人们的劳动热情、能力和劳动成果,有利于农业长远健康发展、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制做大做强。
  • 承包户有合法经营权!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 难道这耕地是大风刮来的?是自然演变的?不是人家农民投入100多万改造的吗?人家改造了就不能有收益吗?如果没有收入预期,人家农民把这荒沼草甸子改造成良田图啥?为了学雷锋?你这不是胡说吗?
  • 看人家租地开始赚钱了,就犯了红眼病。
  • 合同写的是盐碱地做草地用,但只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将耕地改为他用,却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干部能把不能耕种的盐碱地改良为耕地的,如果改错了怎么还认定为耕地了?应该恢复盐碱地才对吧。怎么投资改良为耕地错了?法律都是允许向好改而禁止向坏改的,所以不违反任何法律,公告闭口不谈违反合同法违反承包法的问题,明摆着在推卸责任。诉讼村镇一定输,看这舆情上级政府也可能会介入,不可能鼓励违法。谁投资谁受益是民法的原则,现在人家投资将盐碱地改良成了耕地,投资就应该收益,现在你没投资就想受益是违法的。如果是村镇投资将不能耕种的盐碱地改良成了耕地,那加收承包费就是合理合法的。懂了没?你是只看字面不动脑子。不信继续关注,结果一定和你想的不一样。
  • 还得是你查得详细!赞一个!

    但凡一个风吹草动,一波带节奏的就上来,一问合同、法律条款一概不知,但就是各种酸!

    当然,这几个"阻拦"的工作人员也是该罚,本来有理有据,就是道不出个所以然来,处理你冤枉?

    还有就是这个媒体,官媒也不是这么带的节奏,麻烦以后有类似问题,调查清楚再发新闻,别让一群苍蝇问味而动,棒子全落它们想的打击一方,有兴趣的可以把标题去各大平台查查,真唯恐天下不乱,谁说没人带节奏。

    可以让子弹再飞一会。
  • 三省交界搬砖人 图个热闹而已
    即使如此,按照合同村委也只能要求人家种草,而不是违反合同单方面加钱。
  • 三生石 什么是时间
    2004年签的合同,内蒙古国土二调起于2007年7月,2009年底完成。内蒙古国土三调起于2018年9月,历时三年完成。那么按照二调完成时间和三调起始算,中间有8年时间,这8年来双胜村委会和村民难道不知道几千亩土地干什么用了吗???这8年来承包者投入了多少才让土地性质产生变更?这种变更如果对生态环境不利为什么没有人尽早进行制止或者上报上级?
  • 饲料草种植是不是需要土地改良一下 否则  能种什么?什么是改变用途 都种玉米人和牲畜都可以吃的   顺便说明 荒草甸子不改良土地能不能种植  你这个专家说一下   没有在农村种过地你不要瞎说
  • 合同上若不许土地改良,还有人租地搞生产吗
  • MCU
    人家费劲费时把荒沼草甸子改造成耕地,你就来占便宜,有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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