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意对判决不满:未成年杀人案中的“不予追究” | 文化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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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飞的蟀蟀 经不是那么好离,道不是那么好叛。
    欧洲有“宽恕”的文化基础,但中国没有。
    如果在欧洲有低龄案犯,不执行死刑,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宽恕的表现。
    但,这点放在中国,显然没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 法律工作者,似乎更关心未成年罪犯的权益如何保护。却对受害的未成年人视而不见,感觉死者都是不存在的。
    难道我们制定法律,就是为了如何更好的保护罪犯的权益吗?
    难道受害人的权益不优先保护的吗?
    本末倒置。
  • 折磨之王滴滴滴 水利水电走起。
    我之前在哪说过,这就是全面对接西方的好结果,还有人喷我和西方有啥关系,确实我拿不出确凿证据,但从大法党一直提倡的废死就能推敲出来。经过本文愈发可以断定,这个不满14就是全面照搬西方的结果。根本没有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更没有深入研究中国从古至今、历朝历代的律法和判例。现在反看唐律、清律,简直就是豁然开朗,特别是清律还加入年龄差。未成年侵害未成年人,就不适用这个年龄免责条款,才是符合中国人民朴素司法观的。
  • 未成年恶性犯罪频发,我们该怎么办?_风闻
    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202166
    这篇文章说的更透彻,咱们的法学教科书里就是将西方的刑法体系设计为中国的刑法原型的,因此学过法律的也都习惯于到西方去找解药,而且自90年代加入一系列国际公约后,现行刑法虽然是约束中国人言行的,却也是要表现给外国人看的,能够像这篇作者一样站在中国人立场从中国历史传承中寻求解决之道的非常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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