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反对“劳动价值论”

  • 剥削的认定要分情况。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任意压低劳动力价格,工人因为要生存,所以要接受被过分压低的劳动力价格,这确实是剥削。但是当就业较为充分,当工人有选择的权利时,可以不选择被过分压低的劳动力价格时,这时不构成剥削。更何况企业投资者购买机械,买机械的钱如果也是他自己劳动积攒的,那么企业家实质上是把自己以前付出的劳动投入到新的企业里面,那么企业家是可以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比例参与利润分配,这种情况下不应被视为剥削。

回复1

  • 资本家投入生产的资本应该得到合理的回报,条件是不能伤害劳动力再生产。
    因为劳动力再生产若被伤害,消费和生育就会下滑,产能就会过剩,企业就被迫减薪裁员,继而劳动者财富更少,消费和生育更少,产能更过剩,企业不得不扩大减薪裁员,以致形成恶性循环,破坏经济循环,经济危机就爆发了。
    如果投资失败,出现亏损,那么亏损应该由谁来承担?
    我觉得应该资方和劳动者协商分担。以不严重损害劳动力再生产为限,由资方和劳动者分担。因为劳动者是财富生产的主力之一,资本家不是,所以要倾向保护劳动者。如果对劳动力再生产损害不大,那么劳动者也有义务分担损失,以保护人们的投资热情。
    资本家本人要想成为财富生产的主力,他就要承担创新或者劳动的角色,而不是提供资本的角色。资本是“死物”,既无法自主创新,也无法自主劳动,因此不能生产财富。哪怕是自动化机器,由于没有永动机,所以它还是要靠人来启动生产,维护生产,改进生产……仍然是人的创新和劳动生产了财富,而不是资本本身生产了财富。没有人的创新与劳动,自然物没法变成资源,资源没法变成财富,财富没法变成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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