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病友群转卖父亲生前所用止痛药,被判贩毒罪!买家是吸毒人员,购药后举报

  • 当被问及为什么要买这些药品时,董某祥称,“我以前溜过冰,现在买不到了,我最近想用这些药代替玩玩,但是药买到后,我有点害怕了,没使用,就把这些药品交到派出所来了。”笑死🤣买毒不怕,买止痛药害怕到报警,某些地方真是为了业绩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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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下,别什么都想当然——法律是允许在侦办毒品犯罪案件中实施特情引诱的。
    请特别关注最后一条:犯意引诱。
    说真的,我也第一次知道这条也是法律允许的。

    特情引诱,是指为了侦破某些特殊案件,侦查人员的特情人员(线人),主动接近、鼓动潜在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侦查机关在其实施犯罪行为时将其抓获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方法,有点接近钓鱼执法的意思。

    我国刑事法律对绝大多数罪名都禁止特情引诱,但毒品犯罪除外,法律是允许在侦办毒品犯罪案件中实施特情引诱的,特情引诱又包括机会引诱、数量引诱、犯意引诱三种情形。

    机会引诱,就是侦查对象本身就有毒品犯罪的想法,被人引诱去实施了犯罪。实践中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吸毒人员张三被发展为特情人员(线人),知道李四一直有卖毒品给他人,主动向李四求购毒品,李四与张三交易时,侦查机关将李四抓捕归案。

    数量引诱,就是在特情人员引诱下卖更多。比如被侦查对象本来只是想卖10克毒品,被特情人员引诱下卖了50克。

    犯意引诱,就是被侦查对象本来没有毒品犯罪的想法,但被引诱之下实施了毒品犯罪。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一定争议,但实践中绝大多数都是认定构成犯罪的,但可从轻处罚。毒品犯罪大连会议纪要明确规定,犯意引诱下实施的毒品犯罪,无论涉案数量多大,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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