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斤男店员被殴拒不还手"引热议,激活正当防卫制度绕不开一个证明责任难题

  • 鑫星 作家 公共法学 《双托理论》 《六分司法》
    正是你观察到的事实上对证明无罪是不积极的,我主张警察责任才更有意义。在法律上,公安检察是要对有无罪两方面的证据都要收集的,法院则要求是居中的,但事实为什么不是依法?有要求却无责任,甚至是各种免责规定,以免“误伤自己人”。你这个既要又要的说法就脱离实际了,首先法律要求是假定无罪,有无罪证据就不可能出现有罪证据,实务中的错案,往往就是缺乏两方面的证据造成的。以五证为例,嫌疑人有时间上在现场的证据,又有现场证据证明他到过,又有被害人,也有证据证明与被害人的被害无关联,也不具备作案条件,这样的案件怎么证明有罪?反过来后两个如果不查,又会是什么结果?提醒一下,那个真凶出现案件,不就是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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