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的变脸和「大法党」的操守

  • 罗翔的双标足以打消掉他在部分法律问题上的所谓权威说话,合不合理要看法律实践,为什么存在?为什么中国有?为什么不止是中国有?欧美国家也有。这是法律实践的事实结果,不是不沾泥水的阳春白雪。过于理想化一定是走不通的,无论在中国还是国外。点踩了

回复4

  • 云横秦岭 自豪中国人,不负万物擎天柱!
    我怀疑他在某国留学时已经沦陷了。
  • 个人觉得罗翔其实没有双标,从前他就是一个大学教授以及律师,吃得是发外刊评职称以及为有钱人辩护这个饭,当然屁股向着那边。如今罗翔算是个大网红,根基是广大网友,当然是网友喜欢什么他说什么了。罗翔这样是没问题的,拿谁的钱为谁服务,很有职业法律人的精神。反倒是国内一些法学教师律师,比如文章里提到的从某何某等,总喜欢把道德正义的高帽戴在自己头上,从前这种伎俩还能骗骗民众,如今网络时代了,美国的一系列表演已经说明了所谓西方法学是什么底色,利益,说穿了还是利益,为了选票的利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可以让堕胎昨是而今非。当人民彻底看破你是个什么成色,伪君子远比真“小人”让人厌恶。
  • 你不去分析本身的合理性,而用“欧美国家有”来证明其合理性必要性?欧美国家有的法律多了去了,怎么不全采纳过来?有没有可能你说别人双标时自己也在双标?
  • 你说的很好呀,这样来论证罗翔多好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