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一人犯罪影响子女亲属考公,这公平合理吗?

  • 😀你说的非常棒,句句都是我想说的,文中作者说“惩罚罪犯子女行为与罪责自负的原理是违背的”,我认同这句。不一定违背!有些贪污受贿坑蒙拐骗的罪犯,将违法所得用来补贴家用,教育子女使得子女能够受到更好的教育、有更大的机会考入更好的大学,大学毕业后,父母被判犯罪。此时,就算强制收缴违法所得,子女绝对还是受益人,他不应该被牵连吗?更何况,和这样父母一起生活多年,难道真的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吗?依我看,他作为受益人,一直在包庇罪犯罢了!就算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但他在道德层面绝对是有瑕疵的,所以不允许考公务员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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