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99%的导游都没有基本工资!

  • 你不了解实际情况,只听媒体的一边倒的报道。一条旅游路线,多数情况组团社会有两个报价,纯玩团和购物团,纯玩团是基本不进店的,就算进也是购物很少,而且是自愿,这点成团时就说好,写进旅游合同的。反过来,购物团组团时,旅游行程就明示一天要进两三个店,而且写进合同。所以购物团进店是当初就说好的,双方同意的。好处就是购物团的团费比纯玩团低大约30-50%.纯玩团是包含了真实成本和导游服务费及合理利润的,购物团的团费是低于成本的。比如500元团费的2晚三天香港游,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500元是不够三天的香港吃住行游的。你选择了购物团,购物就是必须的,双方同意的,成本导游费利润要从购物出,就是必然的,是你同意的,就不要喊冤,说被宰,这是你自己最初同意的,想低价旅游,又想购物是不出钱,那不就是想白嫖,白吃白住白玩?受到虐待,也谈不上冤枉,是自找的。

回复1

  • 这位确实比我更了解旅游和导游。不过正如文中提到的那样,低价的购物团一天要进两三个店,而且写进了合同。因此,不存在导游或旅行社欺骗游客的情况。但是,游客和旅行社的合同条款中最关键的一点,是双方约定“一天要进两三个店”,但是有约定“进店就必须买”吗?或者约定了“必须买够多少金额”吗?
    我猜是没有的。如果有这个硬性要求,很大概率那些不傻的游客是不会在合同上签字的。
    如果真的旅游合同里以正常字号明确写有“必须进店买东西”“必须买够XXXXX金额”,且明确告知游客了,那么导游和旅行社确实可以理直气壮地按合同条款要求游客必须花钱。但是,我想这类合同大概率是违法违规的霸王条款,真打官司到法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那么为什么有导游或旅行社觉得自己委屈,觉得游客是想白吃白住呢?我猜啊,大概率是旅行社把游客当肥羊,而游客呢又把低价团的旅行社当傻子,然后旅行社发现游客不愿意挨宰傻之后,骑虎难下了。
    奉劝那些低价团的旅行社,要么改行,要么想些合理合法的营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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