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西方国家搞出来的“团团伙伙”,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3

  • 这个你可以发发牢骚,这个是不能以所谓道德标准来衡量的事情。
  • 这明显是把责任推给欧美,实际上中国开搞P2P得时候,美帝已经玩P2P十几年出过很多问题,所以严控P2P公司,美国一共才30家P2P公司,批准设立P2P门槛很高,需要提供大量证明资金和资格得文件,而且任何P2P公司设立和扩大规模必须在美帝政府那边提供和增加风险准备金,每年必须尽责披露所有公司变动和收益情况。在英美无论事前审查,事中监管和风险控制以及退出都做得非常成熟,同时美国把P2P定义为高风险债券只允许年收入20万以上或者资产100万以上人才能购买P2P的债券,所以在美国90%P2P投资人都是机构,如果真按欧美这么搞,哪来当初P2P这么大的雷?
  • 漫天风沙 世界就是中国
    是,自始至终没人负责,没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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