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嫖娼通报被“社死”,满足公众知情权需要牺牲个人隐私权吗?

  • 又不肯起诉,就只能靠自己认定对方违规了,就只能自己上网发帖寻求支持了,明明做了不体面的事,却想继续体面地生活,甚至(艺人)继续大把捞钱。
    想想再想想,开除学籍这样关系终生的大事,学校公告里不注明原因才有问题吧,一定会有人跳出来质疑吧?明明学生还是宝宝,居然不考虑他的体面?自承其咎,有何不可?

回复1

  • 天性 只有无能狂怒者,才会选择拉黑对方
    开除学生,申诉是不是学生自己的事情? 难道学生不知道自己因为啥被开除,没有单独收到通知?公示难道不应该是某某某触犯了法律,根据某条,予以开除么? 你知道被同济太学公开性说你因为嫖被开除,后面结果多严重么?当然你可以说你去嫖就应该知道后果,但是这个后果应该是学校止步于自己的权责,至于以外的那是政府的事情!另外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学生为什么不申诉,因为他知道XXX,也许申诉了成功了,但是基本学校道歉,然后学生直接全国出名了?这是耍流氓呢!注意我这里强调的是权责,而不是大众去认为,他可以亦或者他不可以,这空间浮动太大了,就和我上面说的一样 闯红灯和嫖都是行政处罚,还不到犯罪,犯罪人员尚且还有打码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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