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盗墓「死刑」,贼就笑了!

  • 总有你这种捣糨糊的,人家说东你说西,明明讨论的是眼下严峻的盗墓形势有恢复死刑的必要,你跑出来搞个贪官废死来转移话题?何况贪官何时废死了?你查查那13种经济性犯罪废除死刑包不包括贪污受贿?今年一月还有贪官赖小民被执行死刑,各大媒体都有报道,你跑到这里随口造谣?何况别说贪官没废死,就算它废死了,也不是盗墓不能恢复死刑的理由,一件事情不完美,所以其他的事情也得跟着烂着,这是什么逻辑?某种程度上盗墓造成的损失比贪官大得多,钱财可以追缴,即使有损失,以国家和社会目前的体量,也是有限有数的,而盗墓可能造成的,是文物、历史记忆、文明片段的彻底消失,拿不存在的贪官废死来为盗墓死刑当挡箭牌的,非蠢即坏。

回复1

  • 忠魂 日月同光
    贪官造成的伤害,绝不仅仅是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东北某女贪官(其女在加拿大),连下岗安置费都不放过。导致多少下岗工人家庭的悲剧!虽说没有明文规定贪官废死,可这些年大小巨贪判死刑的有几个?!盗墓确实可恨,也该判刑。可是,这世上的事,不该公平点吗?盗墓者多是社会底层,铤而走险,不像贪官,没有话语权,所以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是吗?我留言的那句话,并没有为盗墓死刑开脱,那是你自己错误的理解。另外,别总以为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别人都是“非蠢即坏”,这只会显示你自己的浅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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