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盗墓「死刑」,贼就笑了!

  • 忠魂 日月同光
    贪官造成的伤害,绝不仅仅是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东北某女贪官(其女在加拿大),连下岗安置费都不放过。导致多少下岗工人家庭的悲剧!虽说没有明文规定贪官废死,可这些年大小巨贪判死刑的有几个?!盗墓确实可恨,也该判刑。可是,这世上的事,不该公平点吗?盗墓者多是社会底层,铤而走险,不像贪官,没有话语权,所以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是吗?我留言的那句话,并没有为盗墓死刑开脱,那是你自己错误的理解。另外,别总以为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别人都是“非蠢即坏”,这只会显示你自己的浅薄无知。

回复2

  • 明明是讨论盗墓要不要恢复死刑的问题,你半句讨论没有,直接跑出来带到贪官废死,不管你嘴上怎么说,客观上就是在转移话题,找挡箭牌。你也不得不承认,法律条文并没有废除死刑,现实中也有贪官判死的案例,而且为时不远,所以从条文到实践,都没有废死一说,你就是在造谣,有什么好洗的?废死二字,是对有和无的定性,不是多和少的定性,你语文都不及格吗?然而盗墓是既没有一例死刑,也从法律里彻底删除了,这才叫废死。你口口声声要公平,行啊,贪官今年都杀了一个,过去十年也有,你举一个盗墓死刑来公平一下,你是在自打脸吗?不管什么犯罪,有了死刑,哪怕少,也和无的震慑力天壤之别,盗墓也可以少判死啊,但你先恢复了,再来和贪污死刑比公平比数量好不好?我对你的评价没有错,捣糨糊在先,造谣在后,你这种人多了,就没办法好好讨论任何事,你说东,他硬拗到西,到头来什么结果也讨论不出来。
  • 大兄弟说的不错,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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