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还原货拉拉事件经过

  • 基本没有几个人有逻辑性,只是在发泄情绪。
    1、司机赚钱不赚钱,过不过年的时间点,等没等40分钟,和女孩跳车死亡有任何逻辑关系?
    2、倒退逻辑:女孩死亡是什么造成的?—>女孩自副驾驶摔落,颅骨损伤致死—>女孩自副驾驶摔落—>来了解下女孩自副驾驶摔落的原因:什么造成女孩摔落?符合逻辑的推断:A、女孩精神不正常,自己自杀(排除)B、女孩无意中摔落(同样被排除)C、女孩被逼迫  D、他人推落(根据痕迹依然排除)。 E、发生交通事故(排除)。
    3、唯一合理的是C,被逼迫,唯一能逼迫女孩的是司机,只能理论司机和女孩之间的关系,才能找出逼迫的原因。
    4、根据司机陈诉和现场鉴定(未知货拉拉是否在司机接单的情况下,自动开启录音功能与否,是否提供了语音录音给警方办案。根据货拉拉的规则,司机接单必须要开启全程语音录音。后面再说,死者家属可以起诉货拉拉的理由。)缘由为女孩与司机行车路线与货拉拉导航路线偏差的争执和不满(行驶路线据警方和相关记者以及熟悉路段的出租车司机讲:晚上9-10点是比较黑的,老司机会选择这条路,央视和新京报记者都在晚上走了一遍,不再杠了),
    5、找到缘由,来分析缘由中具体的双方对错。
    司机认为偏航路线走的正当,对女孩语气恶劣,并且对乘客多次提示偏航不作任何解释,还说语气恶劣的话,对乘客要求靠边停车毫不理会;女孩看来:根据导航明明向南的路,司机却向西以45km车速行驶。一路上司机还对自己语气比较恶劣,晚上近10点,天黑路不明,自己要求停车对方毫不理会,柔弱女性在孤独陌生环境中对陌生男性的固有弱势,女孩产生应激反应(加上最近不少女孩被滴滴等等平台的司机杀害,更放大了女孩的恐惧),经过鼓足勇气的几次要求停车无果后,已经陷入内心绝境,出招毫无理性,最终想出要跳车逃跑的办法。
    6、最重要的一点,根据警方通告:女孩起身离开座位打开车窗,身体探出车窗外的时候,司机未做任何语言或者动作制止,这说明有充足的时间够司机来停车或者采取语言规劝的时间,然而遗憾的是没有,最终女孩实施了跳车。最终女孩跳出车在离终点约4.5公里处的曲苑路。(这里说一下的是,对行驶11.5公里的行程,已经走完约7公里,女孩对这个城市还是不熟悉啊,否则内心应该会平静,不会做这个应激跳车动作)

    警方公告中个人认为还有一个疑点
       司机居然没有一个正常司机应表现出的应激反应,女孩跳车时,未紧急停车,仅仅是点刹,不知道说司机心里素质好,还是对跳车有预见性亦或者冷血?

        这个逻辑看,司机满足过失致人死亡的要件,应该付相应的责任。货拉拉平台需要承担最少的是过失责任,进一步可能是雇主责任,这个看法院法官的个人倾向和案件的走向。然后预计行政部门可能会约谈未保证安全经营而罚款处罚。

回复9

  • 还可以列更多可能的原因啊,列几个一眼错的,中间插一个“被逼迫”,你这不是逼迫人选C?
    请把第一行改成“基本没有逻辑性,只是在发泄情绪。
    本来逝者为大,只是看见你这种打着客观旗号实际上乱说一通的,很难沉得住气。
  • 自动加塞遇到自动防别 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嗯,唯一合理的是C,这逻辑该不是跟柯南学的吧?
  • 脱离实际,自己脑补,还标榜逻辑……


    第1点不细说,可以说有间接关系。

    第2,3点一起,给出的原因就不够,所以你就确定女孩不会因为害怕而慌不择路自己选择跳?其实也别给那几个原因了,直接断定女孩被逼迫,也不影响你所谓的“逻辑”。

    第4点和第5点第一句,按你所谓的“逻辑”:女孩与司机起争执,就是司机逼迫女孩跳车的缘由?就算考虑上男强女弱,起争执是冲突,什么逻辑可以表明一定是逼迫了?

    第5点,女孩恐惧赞同。
    而对于双方的沟通,你只提司机,不提女孩?你提到司机语气恶劣,毫不理会,实际上通报中写的重点不在语气恶劣,而是司机表露不满;之前女孩对司机的两次服务咨询表示拒绝,对司机停车会超时对女孩的催促女孩未予理会。女孩拒绝服务合理,不理会也正常。只不过,这就回到上面的第1点,心理冲突的加剧是双方的,不是单方面施加的,有间接关系。
    这里需要声明一下:司机偏航不解释确实是错,不理会乘客要求也错。没有要为司机说话的目的。

    第6点,说好听一点:“一般人不会跳车,一般人也不会觉得别人会跳车”;矫枉需过正地说难听点:“谁会去想跳车啊?脑C才跳车的吧?” 抓着“司机见女孩探出窗口不制止”这个点不放的人,都是马后炮上帝视角来要求司机。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好比你朋友在你家进你家厕所吃s了,然后大家指责你:你朋友进你家厕所翻开马桶盖的时候你竟然不制止他?
    说你脱离实际,是关于第6点和黑体字部分:通报原文中,从女孩提出偏航,司机先不搭理,再搭理表露不满,到女孩又提偏航,司机再不搭理,再到女孩探出车窗,到司机点刹,最后到停车查看,报120,这一大段内容,是从21时29分到21时30分34秒发生的(至少从通报中给的信息),上面看上去好像很长时间的一连串事件,实际上都发生在1分半钟时间内。什么逻辑司机有充足时间来停车或劝女孩?
    另外一点,拉货的司机,长期形成的习惯(或者甚至说反本能),就是轻点刹车,不会急刹急停。为什么?因为货车装满货,司机就是知道车很”重“(一种感觉),不能轻易急刹,急刹车的话车容易失控,货也容易出事。不了解实际生活就来主观脑补司机冷血?


    最后马后炮键盘侠说自己想说的:
    跳车会死人。跳车会死人。跳车会死人。我们大部分人估计都有被电视电影里跳车就只是滚脏个衣服,擦破个皮的信息误导。
    年青人(尤其女孩子),关注各种侵犯新闻的同时,花点时间学习一下自己面对危险时的应对方法。不要在真有危险时表现得像个无脑巨婴。这个事件中的女孩子,在跳车前6分钟,还在手机微信群上打字,你要真担心到自己可能会被司机侵犯要逃走的害怕程度了,正常人反应不应该是打电话给朋友?就算害怕到不敢在“坏人”面前公然打电话了,也应是在群里打字求救。不管是给亲人朋友,还是公司群,哪怕是个陌生人的交流群,打字给出自己当时的一些信息,对求助有帮助的信息都应是一个智力正常的人的首选行为。
    女孩生命没了,确实惋惜。但说句不好听的话:女孩跳车,害人害己。

    司机被刑拘定罪,为此付出代价,不说了,合理。
    最大的错,是平台未强制给这些平台车安装录音器/记录仪。希望以后加强监管,不管是平台还是政府,这种平台合约车,个人认为应该全部强制安装行车记录仪或录音器。
  • C应该是女孩觉得被逼迫,和女孩被逼迫差了十万八千里!
    女孩对司机提出的超时收费不作反应,司机对女孩提出路线偏差不作反应!
    司机必须保证汽车安全行使,如何满足还要拉回跳车女孩?
    司机已经做了刹车动作,科普一下急刹车会导致人往前甩,如果女孩身体露在外面,可能会飞出去。如果是急刹车甩出女孩,那责任完全在司机了!
    所以你的逻辑是狗屁不通!
  • 你给了几个选项,然后直接排除。。。。我没理解你这里面的逻辑啊,打这么多字不累么,直接“我姓福,字尔莫斯”不就完了。

  • 你的分析是最合理的,所以稍微想想就能判断司机责任很大,判过失致人死亡已经是非常合理的判决。然而这个新闻评论里那么多找女方毛病的,看了真真气人。什么女方不提前把东西搬出来,其实她已经提前搬到楼道了。什么女方故意慢慢搬箱子,其实慢慢搬箱子导致超时系统是自动加钱的。什么女方偏激跳车,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会偏激到明明非死即残还跳,反正那些评论里胡扯的人肯定是不会吧。什么女方对司机态度不好,哪只眼睛看出来的?现在能确定的是司机态度不好。什么女方受害妄想症,就差说女方神经病才跳了,神TM受害妄想症,就算她是受害妄想症吧,那你吓唬到人家跳车责任更大了啊,不能说一男的吓一个受害妄想症致死男的就没责任吧?你吓死一个神经病你也是加害人,多简单的事儿。在这个案例里,其实平台压榨也是辅助因素,事件主体是加害方和受害方,当然没啥可替平台说话的,监管不力建议也重罚。网上嘴贱的祝愿他们都找到最偏激的老婆,一辈子被老婆蹂躏
  • 存在没人逼迫,而受害人认为受到了逼迫,故而跳车的情况。世界是复杂的,不能太轻易的下判断
  • 我觉得你分析的挺对,不知道为什么都踩你
  • 如果急停,人就甩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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