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班主任让家长领成绩单时“自愿”买米,教育局:责令其停售,售出的原价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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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铁怀玉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我尝试剖析一下这件事的性质:
    1、教师的本职是教育,售卖大米与其业务无关,明显是谋私;
    2、在家长群售卖而不是向其他人群售卖,明显是利用其职权(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影响;
    3、家长若拒绝购买,需要考虑得罪教师会对自家小孩产生不利影响的现实可能,难以认定购买决定基于自愿。
    利用职权影响,利用家长的顾虑,谋取私利,是否以权谋私?作出这样的判断,完全出于一般社会认知。以官员售卖书画类比,也是希望说清这件事的性质,但我并没讲这就一定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这都需要依法认定),也并没无限上纲。
    至于说一般教师是否能与位高权重者、手握重要公共资源者比,这只是程度问题,不影响我们讨论这事的性质。而且,虽然不能和公务员或官员相比,但教师也是有一定地位的,有一定职权的(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也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教育资源(分班、排座、教学辅导)。
    教师在家长群里利用职权影响卖大米,本身就是错误的事情。再扯米价是否合理这样的的枝节问题,不觉得荒谬吗?
    我以官员利用职权售卖书画类比,有什么不恰当吗?此处书画你可以理解为与本身业务无关的、任何相当价值的商品。
    况且我也没提什么名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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