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砖头当街砸死妻子,无人劝阻引争议

  • 首先他不是没有责任,而是定性为见义勇为,想想这其中的区别;其次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从 追小偷被追责到扶老人被索赔,到那个反杀事件的无责判定,还有福州这个事件的翻案,可以看到我国的法律在进步发展,不要老是拿过去的事情来做比较,看现在和将来的趋势才是正确的。现在关于见义勇为的定义和细则越来越清晰了,不是吗?相信过去的那些错误会越来越少的。

回复1

  • 咱们不说整个法律的进程,只说见义勇为和扶老人这一块,我小时候经常听到见义勇为抓小偷的,扶老人过马路,扶摔倒老人不是什么问题,那时候揍入室偷窃的小偷,可没说过说还得赔小偷钱的,不是这中间的法律进步了,是有段时间这块的法律,被某些法律公知给弄混乱了,强行塞人权,去年以前,替犯罪嫌疑人卖惨都是媒体的常规操作,对受害人无人问津,甚至出现受害人有罪论,,现在只是在拨乱反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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