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分析,“男生踹伤猥亵女友者被刑拘”到底合不合理?

  • 首先一个问题是他是不是罪犯,罪犯所触及的是刑法,但袭胸男似乎并没有触犯刑法,只是一个单纯的违法行为,违法的只是普通法律法规,就类似闯红灯的行为。稿主所发的条文是适用于对付犯罪行为的。
    其次,我只是想单纯的对规定本身是否适用来进行评价,并不是说去说明谁对谁错,我个人认为抓人男子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当认定为犯罪。证明他无罪的方法有很多种,并不是必须适用上述规定,我只是个人认为上述规定不符合事实情况,不代表偏袒谁、谁是谁非,没必要扣帽子的。

回复3

  • 闯红灯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猥亵男的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那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两者的区别在于,闯红灯被处罚的记录是不影响政审,也不影响开具<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但如果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过的话,会影响政审的,这辈子也别想再让公安局给你开具<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
  • 猥亵严重也是犯罪,用闯红灯类比不妥。应该是盗窃,但是金额比较小。
  • 前面已经有人提出是不是犯罪,这点只许从普通人的角度考虑就好,否则其不是需要等法官检察官判断过后,才能去制止犯罪,而且第一条也就不成立了。如果需要等,那么群众连小偷都不能抓了,因为你不知道他是不是累犯,也不知道他偷的金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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