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大学生偷外卖事件:有工作,偷外卖系报复他人

  • 观三爷 知之为知之,不知就为不知吧
    傻孩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多次盗窃(两年三次)也是构成成立条件之一懂吗?但凡评论前百度一下也不至于出来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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