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外籍留学生凌晨街头遇害,凶手一审判死刑

  • 你还没明白?
    政府下属的警察部门才是暴力机关,垄断暴力行为,政府不鼓励甚至否定、惩治这种私下复仇行为(仅有血亲复仇一直处于争论)。
    所以他应该报警,返回报仇在法理上就是错的,是寻畔行为,买刀更是有充分的故意杀人动机。
    至于又没打赢,那是他没用!对方拿锁打他顶破天算防卫过当,他杀人就真的是故意杀人了。
    这一分析定性,你认为法官会怎么判?
    万事要先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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