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外籍留学生凌晨街头遇害,凶手一审判死刑

回复1

  • 寻衅滋事啊?我没为任何人辩解。

    可你想想,当场打死这个外国人,可以算是一时控制不住情绪,可以算作故意伤害,哪怕致人死亡呢,也算是过失致人死亡。

    但事后再买刀回来杀人,怎么也不能算故意伤害吧?这主观杀人意图赤裸裸展示得怎么也开脱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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