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负7条人命,劳荣枝拒绝家人为其请律师

  • 律师不认为控方是天然正义的,但他们比一般人掌握更多的证据,他们甚至可能比控方掌握的证据更多,当然比一般人更知道嫌疑犯是罪不可赦还是有冤情在身。案子是由法官最后宣判才能定罪,但难道每个案件都是案情曲折,要经过大量质证才能辨明案情?注意:法官定的是“罪”,并非定“事实”,在法官定罪之前就没有人知道事实???(你也好好琢磨琢磨这句话)。某人当街杀人当场被捕,反社会反人类,证据确凿,无隐情无悔罪表现,法官在宣判的那一刻之前,是不是天下人都不知道他犯了罪了??为这样的人辩护,律师的心里会好受吗?   辩护律师当然有存在的必要,辩护律师当然要为当事人尽一切可能的进行辩护,但这就可以否定做辩护律师的人拥有情感??还有,辩护律师挨骂的还少吗?至少就在观网,不知道多少网友骂了新闻里辩护律师。恐怕你是活在机器的世界了,一切按你所说的一大堆“程序”办事。

回复1

  • 风春华 春风拂槛露华浓
    您如果不想琢磨,自然就不会明白。就拿您举的例子说吧:某人当街杀人当场被捕,反社会反人类,证据确凿,无隐情无悔罪表现,法官在宣判的那一刻之前,是不是天下人都不知道他犯了罪了??
    这天下人,还真不知道!你怎么知道?看报纸看小视频?没有法官在判决书中一条条陈述证据推翻辩护,你怎么知道?你是什么神仙可以直接给人判死刑?没有辩护者你怎么就敢写出“无隐情无悔罪表现”这句话?你就确定他不是受到侵犯防卫过当追到街上杀人?你就确定不需要挖他背后有没有人指使或买凶或逼迫?你就确定被杀的不是他的杀父辱母仇人?
    所谓“罪证确凿”的人律师怎么为其服务?很简单明了啊:律师确保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传达给法庭,由法庭做判断。既然证据确凿,难道律师能改变呈堂证供和法官的判决?律师能改变的,只有证据不确凿的和枉法的。
    至于杀人犯为什么还要提供律师服务?因为刑法并没有简单规定“杀人者无论情形一律死刑”,法庭如果不论证案情就判决岂不是枉法?论证案情难道不用听被告说话?难道不需要律师保障被告说话的权力?
    我再举个极端例子:你杀了人被抓了也认罪了,办案的告诉你:你铁定是死罪了,我们这还有几个麻烦案子,你干脆也认了吧,大家都省事,我们让你死前舒服点。会不会有人头脑一糊涂就认了,那么你认了对律师有什么好处?法庭要不要指派律师防止这种事?这悬案的真凶是不是就不用追究了?
    你不用担心辩护律师挨网友的骂,你们不明白,他明白。世界上没做错而挨骂的多了,真没几个人会那么纠结网上挨不挨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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