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已被删除

  •       你又如何知道她一年后没有动过账,重做过账?你参与调查了?张口闭口的假发票不提了,现在又扯上凭证了。从这个维权车主对托欠营业款事项的前后解释加公开讯息,表现出整个事情里的基本诚信就是有问题,脑洞大的恐怕是你,谁告诉你经侦查案一定见得到原始凭证的?不懂有些人豆腐干大点财务知识还一个劲的帮逃债的园。警方没找到证据也只能初步证明她所涉经济纠纷暂时没有涉及刑事责任。你再解释也没用,旁观来讲她以100倍的股东借款做账,就有主观的欺诈意图和避逃税嫌疑。正常现金出借方会借款100倍给个10万资本金的公司?你大概会!

回复1

  • 我只是从正常财务角度上分析一下而已,你要有证据就去起诉呀。
    您说的借注册资金100倍的还真有,我买的万科房子,开发公司注册资金就200万,一个几千人的小区没有个十几个亿开发不下来吧,这也能成为你的理由,真是很奇葩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