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个人频繁跳槽,将被纪录信用系统

  • 征信也就保留五年而已,这个还不是征信,你通篇都是扯,合乎劳动合同的跳槽当然没问题,这个记录仅仅是参考记录,又不是定性标准,企业招聘时如果介意这个,自然会问你或者提出要求,你当然可以合同一年一签到期走人,这是你的自由,那企业当然也有自由不喜欢招你这种干不长的人。你一方面说你一年一签到期走人是你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强行加戏称是因为被迫害压榨所以你干不长,家家企业都迫害你,你以为你是谁?你怎么不上天呢?你可以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要求不加班,加班给加班费啊,合同不写你不签就是了,谁强迫你了呀?

回复1

  • 112233 舆论阵地,你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
    “你当然可以合同一年一签到期走人,这是你的自由,那企业当然也有自由不喜欢招你这种干不长的人。”,所以这种员工和公司的对等自由,为什么要关系到员工的征信?对等义务在求职和应聘过程中,不是已经完全体现出来了吗?你这个额外的征信,凭什么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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