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拘留

  • 其实讲道理,效果还是楼主说的这个好,判刑其实过重了,毕竟是刑罚了,这里面本身不涉及人身伤害。而且本来是文化认同的问题,法律惩治是出于他们的行为对大多数人民的感情的伤害,被害人了解一下加害人的信息我觉得不过分。由人民来监督和选择也符合正义,他们有权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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