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规:民警依法履职,个人不担法律责任

  •        仔细看:公安部解释的很清楚,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才是由人大通过的。
          规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同时,人民警察法还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广大公安民警常年奋战在执法执勤一线,每天面对大量矛盾问题和各种违法犯罪,压力大、任务重、风险高。保护一线执法执勤民警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

回复1

  • 朋友,我支持法律保护警察依法履职的行为,因此,我与你一样,希望警察同志们在工作过程中,得到合法的保护!我的问题在于,公安部是否有权利在以规章制度的形式,规定警察依法履职不承担法律责任,或以这个规定解释了法律中并没有明确写明的这个部分。因为,作为执法者,他是没有权利去制定法律和解释法律的,而公安部的这个行为,是否合规呢?如果,人大以法律形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或者《刑法》的修正条例通过,或者最高法直接释法,是否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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