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规:民警依法履职,个人不担法律责任

  • 勤劳老韩 理解观网,但复杂个人原因所限…
    我查了一下,这一条规定应该是有全国人大级上位法的依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是人民警察不得有的十二类违法乱纪行为,此处略。)
    第四十九条【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注:除以上两条之外,全法再无对警察个人需承担责任的规定。)
    第五十条【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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