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信凭“电击”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回复1

  • 从你的回复里,我感觉你根本没看别人的回复,或者不具备基本的逻辑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施干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另外很遗憾目前对非家庭成员的虐待行为至今尚未被划分进虐待罪,也没有对应的罪名。只能对造成肉体伤害的判故意伤害罪,对精神侮辱的判侮辱罪。但有些事情不是不入刑就可以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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