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副镇长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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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4月3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宣告了法院不再介入非诉“拆违”。理由是: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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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法律流程之前,麻烦你先搞清楚拆迁和拆违的区别,另外这也不是“一个镇的某个政府官员叫个强拆公司”,之前的新闻说得很清楚,是防汛防旱办委托的,是城管委出文件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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