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陷传销勒死监工报警 检方:故意杀人 辩方:正当防卫

  • “领导只给你3天的时间,3天后,领导来了,就不知道他会做啥了。要是他废了你,任何人都帮不了你。”这是死者告诉被告人的话,这说明死者预见到了可能产生被告人被“领导”“废了”后果并且将这种推测告诉了被告人,是被告人产生了极度的恐惧而仍然阻止逃离。同时也告诉被告人要其拉人入伙及向亲人索要6万元,这就是被告当人质,这就构成了绑架的法律特征。这些证据还不足吗?你要知道,我们讨论的前提是:信息报道的内容都是真实的事实。在这个前提之下,能说证据不足吗?

回复1

  • 这些都是当事人说的,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因为恐慌或者其他原因,是会说谎的。就算说的是真的,那也是恐吓性质,如果只靠恐吓而不是暴力的情况下,是不算绑架暴力拘禁的。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暴力,如果使用暴力是会在身体上留下痕迹的,可以去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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