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再看那条人大硕士求救帖,几乎每一段都充斥着谎言!

  • 爱折腾的别扭居士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嫖娼是,不是犯罪,仅仅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但是在警察进行盘问的时候,他因为惶恐而拒捕、逃窜,警方有理由对此进行更多的怀疑。在当时的情况下,警察并无方法确定他的身份,所以对他采取了强制措施。这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至于雷洋的死于非命,警察在抓捕过程中,使用的抓捕手段,肯定不会很温柔。尤其是他们会要面对很多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为了保障自己、保障同事、保障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能做到一招制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意外也是可能有的,但是,具体情况还要看法医尸检。

    其实到了这一步,警察最好的结果也是承担要进行民事赔偿。毕竟与死人相关联。

    至于洗地?何谓洗地?只是看不惯你们这些上蹿下跳一副为民请命的样子,仅此而已。

回复2

  • 呵呵,您太高看我了,我就小民一个,何为为民请命? 警察最好的结果也是承担民事赔偿,这个观点绝不敢苟同。如果警察没有责任,谁来赔偿?纳税人的钱赔? 依据何在? 无法定依据而进行无过错赔偿,是不是捣浆糊? 是不是违法?
  • 改个中文名 修身养性
    当然要等到尸检报告出来才能下定论,有些ID着急想下结论无非还是想带节奏,影响舆论罢了。
    事实上,对无论如何警察必须民事赔偿的假设本人表示无法认同,如果确实是因为雷某自身身体疾病原因导致雷某死亡,警方不会负任何责任,毕竟雷某拒捕逃逸在先,发现雷某身体不适,警方也尽到了立即送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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