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拍的受害者向偷拍者道歉,这是什么骚操作?!

  • 黄立 农村,三到一线城市都生活过。 科研转IT。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36364963.html:偷窥是违法的但没有违反刑法,不构成犯罪,比较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偷窥行为以及处罚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PS 算犯法 但是没有犯罪只要违反法律就是犯法 但是只有违法刑法的行为才叫犯罪楼主补充的偷窥行为都没有违法刑法的规定,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但是,如果将偷拍的东西拿去传播就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等等罪名。
    而保卫处打人就莫名其妙了,即使不是毕业生而是无关人员,对方没有不良目的也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必须先口头警示,不行再动手。百度到的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539075113.html:出于故意的目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对方经过鉴定要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结果,才有可能构成犯罪。虽然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会违法,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保卫处打人符合(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而且还是公共场合追打,影响恶劣。按理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不是小事。
    保卫处打人之后要替女生报警,应该怕是女生自己报警的话,会把保卫处打人的事一起报案。保卫处这么忌讳毕业生,怕不是学生毕业了,不怕被穿小鞋不会被学校控制。还有党员要以学校利益为优先,“以大局为重”,当党员是当中国共产党的党员还是你学校私有的党员?公器私用还是老毛病。
    涉嫌“打人”这个说话也好搞笑。既然别人指控保卫处打人,就只能说是涉嫌打人,涉嫌只是说被指控,还没确认。给打人加“”,究竟是想说别人指控保卫部打的不是人,还是说别人指控保卫部不是打人是“抚摸”人?为了脱罪,在说明里面玩文字游戏,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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