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联合公安部推出“全国辟谣平台”

  • 我们对民间辟谣联盟的质疑和反思,主要源自其既构成了对公私权利的侵权;又妨碍了信息基于趋势互动的交易机制的运行,牵制了激励相容的市场净化机制之构建。

    ——南方报业集团《21世纪经济报道》





    @蓝维维:造谣和传谣是公民的基本权力;主观造谣如果为了维护大多数利益,就具有正义成分。


    @程益中:谣言其实就是存在于人心深处的真相,是群体表达意愿的一种方式

     @吴稼祥:我建议新浪微博当局,撤销所谓“辟谣”官方微博。这个微博的前提设定就是错的,它假定有人有意造谣,即使有,也是五毛,你敢辟?普通微博博主,可能为了吸引眼球,夸大某些事件或言论,不能视为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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