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名昭著的《台湾旅行法》(中译本)来了

臭名昭著的《台湾旅行法》来了。

自1979年以来,华盛顿与台北的接触一直建立在非官方基础之上。但美国总统特朗普于16日签署的国会早先通过的《台湾旅行法》,为恢复华盛顿与台湾当局之间的官方接触开了“绿灯”。

根据法案规定,美国“所有层级”的官员如今都可前往台湾地区访问,台湾地区官员也会受到华盛顿的“对等”接待。新规适用于国务院、国防部和其他部门。

18日,台湾高雄市长陈菊以及身兼“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总谈判代表的“政务委员”邓振中接连前往美国访问。

20日,美国国务院东亚暨太平洋事务局副助理国务卿黄之瀚也被曝赴台访问。但其发言人表示此次访问与《台湾旅行法》无关。

虽然台湾方面对于该法案欢欣鼓舞,但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回复台媒的邮件中表示,美国仍信守基于美中三项联合公报与“台湾关系法”的“一中政策”。

而中国方面,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17日深夜答记者时表示:我们对美方签署“与台湾交往法案”表示坚决反对,并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正如中方多次指出的,该案有关条款尽管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了严重错误信号。我们对此坚决反对。

陆慷表示,中方敦促美方纠正错误,停止美台官方往来和提升实质关系,慎重妥善处理涉台问题,以免对中美关系和台海地区和平稳定造成严重损害。

以下是《台湾旅行法》(2018)中译本:

本法案致力于鼓励美国与台湾在所有层级上的互访,以及其他相关之目标。

本法案由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

第1条 简称

本法案可引述为《台湾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 H.R.535)。

第2条 结论

国会确认如下结论:

(1)1979年制定之《台湾关系法》已持续生效37年,成为美台关系的基石,成为西太平洋洋地区和平与安全之锚。

(2)《台湾关系法》宣称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事关美国的政治安全与经济利益,也是国际关切事项。

(3)美国将考虑除和平手段之外的任何措施,包括联合抵制或贸易禁运,以应对针对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安全及美国严重关切的威胁。

(4)台湾已于1980年代末期成功完成民主转型,成为亚洲民主的灯塔(beacon),且台湾民主成就激励着该地区的诸多国家和人民。

(5)美国内阁成员及其他高级别官员对某个国家(country)的访问是美国与该国之联系深广度的检验指标。

(6)自《台湾关系法》实施以来,美台关系由于美国对高级别互访的自我限制而经历了很不充分的高层互动。

第3条 国会认知与政策声明

(a)国会认知:国会认识到美国政府应当鼓励美台在所有层级上的互访。

(b)政策声明:如下措施应成为美国的政策:

-(1)允许美国政府所有层级的官员,包括内阁国家安全官员、普通官员及其他行政分支官员访问台湾并会见台湾同级别官员;

-(2)允许台湾高级别官员进入美国,需显示对此类官员之尊严的适当尊重,允许其会见美国的对等官员,包括国务院、国防部及其他内阁机构官员;

-(3)鼓励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及台湾在美设立的其他机构开展活动,包括由美国国会议员、联邦/州/地方政府各级官员及台湾任何高级别官员参加的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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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中)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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