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不断在进步,鉴定标准也应该随之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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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霞:轻伤鉴定标准该有所反思。2014年1月1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施行,当时废止了1990年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及1996年实施的《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两者时隔20年左右,而2014年至今也已8年。

科学不断在进步,鉴定标准也应该随之不断完善,任何标准都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况,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常规性的情况就应该逐步添加、不断修改完善。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损伤,不可能完全涵盖进去的。反思能让制定标准的部门、人员随着科学进步、时间推移去不断完善符合现状的鉴定标准。其实,与其每次需要向大多数人去普及什么叫轻伤,不如在分类时指定更贴近普通人认知的分类标准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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