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大熊猫被洋人科学发现?科学不是你崇洋媚外的借口!

不久之前,有大V宣称大熊猫是传教士发现的,被网友怒怼。后来修改成大熊猫是传教士科学发现的,还有一群科普大V为这种说法摇旗呐喊。这么说吧,如果让科学来定义科学发现,那么科学发现大熊猫的人确实是一个叫阿尔芒·大卫(Fr Jean Pierre Armand David)的法国传教士。问题是,西方的科学是不是唯一的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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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诡异的逻辑,那就是中国人早就已知的动物种类,只是洋传教士“发现”了它,按照科学规定的科学方式描述了它,就变成他科学发现的东西,还给它取了个新名字。可当年所谓的科学只是个雏形,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残次品,捕捉活体进行观察还给养死了。后续更是因为西方的追捧,把本来还不怎么濒危的熊猫给直接捕猎得几近绝灭。

而在咱们中国,远的先不提,真要追溯可以到先商时期,单是在唐朝熊猫就作为国礼送给过日本。据日本《皇家年鉴》记载公元685年武则天赠给日本天武天皇两只活的“白罴”和70张毛皮。而这个“白罴”实际上就是大熊猫。这就说明我国那时就对熊猫的形态、习性等方面了若指掌。就这,哪里还需要洋传教士再科学发现一遍。除了崇洋媚外,实在不知道这种发现的意义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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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科学发现的逻辑也很诡异,生物分类学领域的科学发现,实际上是基于人为划定的标准,去描述科学领域未知的东西。在分类学里,连物种的概念都是人为划定的,那么什么是新物种,自然也由科学标准去定义。而这就造成了大熊猫、丹顶鹤、麋鹿之类的悲剧。像丹顶鹤这种动物,咱们中国人可是认识了上千年,结果后来被日本人给科学发现了,就变成日本鹤。搞得国鸟都不好选它,这是有多扯。

难道是咱们祖先没发现丹顶鹤这种动物吗?咱们又不比外国人笨,这么明显的种类怎么可能没发现。就拿《二十四史》中明朝编撰的元史为例,卷十六中明确记载“癸未,罗斛国王遣使上表,以金书字,仍贡黄金、象齿、丹顶鹤、五色鹦鹉、翠毛、犀角、笃缛、龙脑等物”,这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丹顶鹤不是什么别的鹤。

所以说,实际上我们的祖先明确知道这些动物不同于其他动物,进而把他们划归为单独的种类。只是因为我们发现的方法不够符合西式科学,所以不叫科学发现,就这样被迫让科学又发现了一次。之前有句话觉得很不错,“贩卖标准,是全世界最好的生意之一”。这里的根本就在于,西方科学体系掌控着什么是独立物种的定义权,还掌控着物种分类的定义权,他们说是才是,我们说的不算。而且这些定义还在不断变化。每变动一次,就可以收割我们一次。

以今时今日的科学眼光去看待几百年前西方的物种划分,比李时珍《本草纲目》的分类水准高不到哪里去。那为什么李时珍的分类不叫科学发现呢,就是因为李时珍的标准不被西方认同。而西方的那些,虽然也不准,但那是西方认可过的东西。归根结底,科学虽然是对客观世界的描述,但分类学却依照人为划定的标准。有人为因素,就有利益的纠葛,就会有人拿着科学大棒排除异己。

说白了,这就是打着科学幌子对我国珍贵的非物质资源掠夺。用一套中国没有的标准,凌驾于中国标准之上,来抢夺中国物种的所有权。听起来是不是特别奇葩,但过去西方强大,不得不承认西方的科学分类体系。后来中国搞分类的人多了起来,依据这套体系获得了利益,又主动维护起这套体系来。有些科普大V就是特别喜欢给洋人下跪,尬吹科学发现大熊猫的传教士是博物学家。这些搞科普的怕是不知道让阿尔芒·大卫晋升博物学大佬的成果是什么。就是“科学发现”了这些中国的特有动物,把它们介绍给西方,西方就认可他是发现这些动物的人,就比如上面提到的麋鹿,在西方麋鹿甚至称作大卫神父鹿(Père David's deer)。可是麋鹿至少在元朝就驯养成功了,不用别人再来发现。

其实,西方的所谓发现,本质上就是一种话语权的争夺。看到美洲就叫发现,看到中国就叫看见;首尔可以改名为汉城,中国却还是叫China。同一个地方,我们叫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日本叫尖阁诸岛;我们叫珠穆朗玛峰,西方叫埃佛勒斯峰。本质问题就是,西方人的话算话,我们的话算不算话;西方人是人,那么我们是不是人。我们是不是必须借由西方人之口,被西方认可才能知道我们说的是对的,西方的标准是不是凌驾于我们的标准之上,西方的标准是不是这个世界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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